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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各系、党支部、综合办公室:

为了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闫德忠

组员:杨鹏、高小升、殷旭辉、王家武、张华东、胡庆有、张曼、宋文杰、袁宝明、方建斌、丁艳红

秘书:王 静

二、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闫德忠

组员:杨鹏、高小升、殷旭辉、王家武、唐树生、康燕、詹义清、张芬、张龙、方建斌、丁艳红

秘书:崔宇

三、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为依据(附件1)。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马院〔2022〕6号)进行定性与定量考核(附件2)。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二)考核程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各打印1份(A4正反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师德师风考核表交所在系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表交所在系主任。

2.各教工党支部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组织本年度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3.各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组织系人员、综合办公室人员对本年度教职工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结合每人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马克思主义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支部和系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5.单位审议公示。学员党委审议考核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及汇总表报教师工作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及汇总表报人事处,并在系统内分别提交生成的汇总表。

6.学校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7.组织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教职工进行组织谈话。

五、考核档次及比例

1.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以下情况可以直接认定考核结果优秀,不占指标:第一类是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包括杨凌示范区)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第二类是学校“我最喜爱的老师”,其他校级先进和荣誉,不予认定。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优秀档次指标见附件3。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即为19人。推荐优秀指标(按参评人数25%的比例推荐)见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六、工作安排

1.各系、综合办于12月16日前完成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表考核意见中签署被考核人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总评价和考核意见,推荐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推荐人选(要求进行排序)以及交本系、室教职工岗位目标任务得分汇总表(附件4)。

2.12月18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系、办公室推荐的优秀人员通过述职评选,选出19名考核优秀人员。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结果。

3.12月20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12月27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七、有关说明

1.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

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2.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 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各单位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 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3.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 (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 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马院〔2022〕6号)

附件3: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档次分配表、考核优秀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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