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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次数:

     


各系、党支部、综合办公室:

为了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21年12月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赵延安

组员:高小升、王海成、杨鹏、王家武、殷旭辉、康燕、詹义清、张芬、张龙、方建斌、丁艳红

秘书:崔宇

二、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赵延安

组员:高小升、王海成、杨鹏、王家武、张金伟、胡庆有、张曼、宋文杰、袁宝明、方建斌、丁艳红

秘书:王 静

三、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一)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四、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附件3)。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二)考核程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考核表。

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 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2.各教工党支部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组织本年度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优秀等次指标见附件1。

3.各系、综合办公室主任组织系人员、综合办公室人员对本年度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述职,结合每人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推荐优秀指标见附件2。

4.马克思主义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和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支部和系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评选。

5.单位审议公示。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及汇总表报教师工作部,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及汇总表报人事处,并在系统内分别提交生成的汇总表。

6.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5%,即为13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工作安排

1、各系、综合办于12月23日前完成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表考核意见中签署被考核人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总评价和考核意见。

2、12月24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系、办公室推荐的优秀人员通过述职评选,选出13名考核优秀人员。学院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结果。

3、12月27日-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校级先进个人的推荐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 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推荐名额,在学院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年度考核排名前2位推荐为校级先进个人。


附件1: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等次分配表

附件2:考核优秀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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