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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结合科研工作实际,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到学院,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要求经费年底结余为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支持方向
    优先资助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
    三、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适度支持从国外引进,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专家学者。

2、已经申请过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的教师不能申请此次项目。
    四、执行期与经费额度
    1、学校下达的总经费:5

2、项目期限: 2年。
    3、经费额度:每项1—2
    五、组织申报
    1、学院组织科教人员申报,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2、将立项文件分别报计划财务处及科研院,由计划财务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六、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请者于4月25日上午12点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A3套印)一式5份;
    2、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任务书(A3套印)一式1份;
  同时,将项目电子版发送至sizhengbuxn@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4月1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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