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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考勤制度(试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为不断增强研究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支委会研究,结合我院研究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考勤内容

1.全校性的党员集中学习、教育、交流、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出勤情况

2.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支部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方式

在支部组织生活开始前,支部委员做好活动签到表(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考勤方式:1.书面签到;2.定位打卡签到;3.点名签到等。支部委员对参会人数进行核实,会后及时进行考勤情况整理,计入考勤汇总表(附件2)。党支部委员每季度将考勤汇总表在学院公示栏、党支部QQ群、微信群等进行同步公示。

三、请假规范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则上不得请假。支部党员因故(如:因病、公事、私事等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支部请假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支部委员对请假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留档备案,以便定期核查

1.因病请假的党员,应提前向党支部考勤人员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病假证明(如医院、诊所开具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确切证明)。

2.因学校、本学院等公事请假的党员,应该提前向党支部考勤人员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

3.因个人私事请假的党员,应提前向党支部考勤人员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学年内,个人事假(因个人私事且非不可抗力因素请假)超过3次,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本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检查,并在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上公开进行自我检讨报告;个人事假超过5次或超过全年组织生活次数一半及以上的,上级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谈话,本人公开进行自我检讨报告,党员年终民主评议评定为“不合格”。毕业班党员因实习求职、考学等原因请假且具有相关证明的(如单位实习证明、车票出行信息、报名信息等),考勤人员须酌情考虑,否则累计次数过多,依照本规定处理。

四、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对无故缺席(包括请假但未说明理由、未出具证明)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旷到处理。

2.学年内,旷到1次,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本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检查,并在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上公开进行自我检讨报告;旷到2次,党支部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由上级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谈话,本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检查,并在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大会上公开进行自我检讨报告;旷到3次及以上,党支部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内评奖评优资格,党员年终民主评议评定为“不合格”,上级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谈话,本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予以其党内警告处分。

3.党员对待党组织生活必须严肃、认真,履行好党员义务,发挥好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严禁出现组织生活考勤代签行为,一经发现,代签人按旷到1次处理,缺席人按旷到2次处理。

.入党积极分子考勤说明

1.凡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入党积极分子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如不能参加应向党支部请假,请假流程依照“三、请假规范”执行

2.对无故缺席党支部活动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旷到处理,个人事假超过3次或旷到1次,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3.对于玩忽职守,态度消极,对组织交给工作任务不认真完成或故意拖延的,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入党积极分子在进行发展入党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培训,杜绝任何抄袭和下载等恶劣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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