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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根据校发《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谨

成员:李晓娥、郭洪水、李娜、杨鹏、崔宇、刘羽、周蕊

 

二、评定对象及名额

1.评定对象:符合条件的2015、2016和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奖励等级、金额与比例:

2015、2016级学术型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60%、三等奖占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

2017级学术型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

 

三、评定条件和程序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二) 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申请。

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学校审定获奖名单后,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定名单提交计划财务处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评定的指标体系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

A思想品德,共计10分;

B学习成绩,共计40分;

C科学研究,共计30分;

D社会实践,共计10分;

E社会工作,共计5分;

F文体活动,共计5分。

 

    (一)思想品德(10分)

1.品德修养:

诚实守信等良好的个人品德修养,计0.5分;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计0.5分;

尊师爱校、团结同学,计0.5分;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环境卫生情况,计0.5分;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态度,计0.5分;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计0.5分。

2.导师评价计3分;

3.班级同学互评,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包括参加各类活动)表现计4分。

    (二)课程成绩(40分)

课程成绩=学位课加权平均分*0.25+整体加权平均分*0.15

(三)科学研究(30分)

1.论文论著:

(1)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性核心期刊或目前属学校人事处A类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30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或目前属学校人事处B类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25分;

(3)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15分;

(4)在其他公开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5分;

(5)参与教材、书籍编著工作,计5分。

(6)理论文章: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纸以第一作者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计30分;

在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省级及以上报纸以第一作者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计15分。

2.学术获奖:

(1)论文参评国家级奖项并获奖,计25分;

(2)论文参评省级奖项并获奖,计15分;

(3)论文参评校级奖项并获奖,计10分;

(4)论文参评院(部)级奖项并获奖,计5分。

3.课题研究计分

(1)主持国家级课题计30分;

(2)主持省部级课题计25分;

(3)主持校级课题计15分;

注:实质性参加以上课题分别计相应分值的二分之一。凡参加课题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导师说明其工作量和具体任务并签字。

4.科研进展:

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中,稿件被录用,以相关材料(导师签字的用稿通知、论文发票)作为参评标准,计分参照“(三)、2论文论著”中(1)(2)(3)相应分值的三分之二计。

    注:以上论文、论著、文章、课题等均需与学科相关,累计不超过30分。

(四)社会实践(10分)

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社会调研、其他实践活动等。

1.学术会议(与本学科专业相关):

参加学术会议并收录论文的,国家级10分/篇、省部级8分/篇、校级5分/篇。

2.学术交流(与本学科专业相关):

(1)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活动中作报告,计10分;

(2)在校内学术交流活动中作报告,计5分。

(2)在校内学术交流活动中作主题发言,计3分。

3.社会调研

参加社会调研立项并获资助,按照全国性(国家、部级)、省级、校级分别计10分、8分、5分。

4.其他实践活动

    参加志愿者活动、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等一次计1分。

注:以上累计不超过10分。

(五)社会工作(5分)

1.担任班级研究生干部,计3分;

2.担任院研究生会干部,主席计5分,副主席计4分,各部部长计2分,部委计1分;

3.担任党支部干部,书记计5分,委员计3分;

4.担任校级干部,主席团成员计5分,各部部长计4分,部委计2分;

5.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计5分。

6.担任各类助管工作,计4分。

注:以上工作均需工作量饱满,累计不超过5分。

(六)文体活动(5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1分,获一等奖计5分,获二等奖计3分,获三等奖计2分,获优秀奖计1.5分。

2.参加院系组织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0.5分,获一等奖计3分,获二等奖计2分,获三等奖计1分。

3.组织学校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2分。

4.组织院系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1分。

注: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时间

考查参评者上一学年综合表现。(2019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贫困等特殊原因除外);

3.未按时入学报到注册(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课程考试不及格;

5.未请假擅自离校一周及以上;

6.在申请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7.有学术不端行为;

8.中期考核、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未通过。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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