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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校发《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关文件的精 神和规定,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实施细则,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谨

成员:李晓娥、邓谨、郭洪水、李娜、崔宇、刘羽、周蕊

 

  • 评定对象及名额

此次符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奖学金涉及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名额各1个。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万人民币,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宝钢教育奖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评选名额6名,各单位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 评定条件和程序
  • 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具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和相应科研训练环节(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培养环节),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加权平均分和整体加权平均分在85分以上;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6级;以第一作者在当年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生论文内容一致的论文1篇以上。
  • 评定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申请。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3. 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公示5天后报教育部审批。

 

  • 评定指标体系
  1. 思想品德(荣誉性获奖)(10分)

(1)获国家级荣誉性奖励(如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每项计10分;

(2)获省级荣誉性奖励(如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每项计9分;

(3)获校级荣誉性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每项计8分;

(4)获院(部)级荣誉性奖励,每项计5分。

注:以上所有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2、课程成绩(30分)

  课程成绩=学位课加权平均分*0.20+整体加权平均分*0.10

3、科研情况(50分)

(1)论文论著:

1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性核心期刊或目前属学校A类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50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或目前属学校B类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25分;

3当年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15分;

4在其他公开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计5分;

5参与教材、书籍编著工作,计5分。

(2)学术获奖:

1论文参评国家级奖项并获奖,计50分;

2论文参评省级奖项并获奖,计25分;

3论文参评校级奖项并获奖,计10分;

4论文参评院(部)级奖项并获奖,计5分。

(3)学术交流(与本学科专业相关):

1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活动中作报告,计10分;

2在校内学术交流活动中作报告,计5分;

(4)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级课题计25分;

2主持省部级课题计20分;

3主持校级课题计15分;

注:署名参加以上课题分别计相应分值的二分之一。凡参加课题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导师说明其工作量和具体任务并签字。

(5)科研进展:

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中,稿件被录用,以相关材料(导师签字的用稿通知、论文发票)作为参评标准,计分参照“3.(1)论文论著”中123相应分值的三分之二计。

  1. 社会活动(10分)

(1)担任班级研究生干部,计3分;担任院研究生会干部,主席计5分,副主席计4分,各部部长计2分,部委计1分;担任党支部干部,书记计5分,委员计3分;担任校级干部,主席团成员计5分,各部部长计4分,部委计2分注:以上工作均需工作量饱满,累计不超过5分。

(2)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0.5分,累积不超过5分;组织学校或院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一次计1分,累积不超过5分;参加志愿者活动、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一次计0.5分,累积不超过5分;参加省级以上活动的,一次计1分;以上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

(3)竞赛获奖:国家级获奖排名为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10、8、6分;省级获奖排名为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8、6、4分;校级获奖排名为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6、4、2分;级获奖排名为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321.

以上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

2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贫困等特殊原因除外);

3 未按时入学报到注册(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 课程考试不及格;

5 未请假擅自离校一周及以上;

6 在申请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7 有学术不端行为;

8 中期考核、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未通过。

6、提交材料的参评时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2 - 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学院评审(9月27 - 10月1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学校。
 3.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 - 28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2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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