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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及思想政治课教师助教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政课教师担任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暂行办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辅导员担任思政课教师助教暂行办法>的通知》(党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6-2017学年担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思政指导教师”)及担任思政课教师助教辅导员(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助教”)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思政指导教师思政课教师助教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实绩等。思政指导教师着重考察其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认可等;思政课教师助教着重考察其工作投入和业务水平

 、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思政指导教师工作考核

1.6月26-28日,思政指导教师对照考核内容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整理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2.6月29-7月3日,学院(系)考评。学院(系)结合学生对指导教师的认可情况及工作实绩,按照考评内容进行评价。

3.7月4日,学院(系)将评价结果报送学生处。

 (二)思政课教师助教工作考核

  1. 6月26-28日思政课教师助教进行工作总结。助教根据工作职责对一年来的参与教学辅助活动等进行总结交指导教师,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 6月29-7月3日,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助教进行考核评价。
  3. 7月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评价汇总报送至学生处。

三、要求其他

(一)各学院(系)党委负责本单位思政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工作要按照规定的办法和步骤,规范操作,保障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思政指导教师、思政课教师助教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相关工作津贴根据考核情况,按本科生班主任的津贴标准从辅导员班主任津贴专项中列支。

 

附件:1.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教师工作考评指标

                 2.思想政治课教师助教工作考评指标

 

                              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6月26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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